江西玉山城管查扣300斤猪肉后私分?回应来了!怎么回事?

城管查扣300多斤猪肉后私分?回应:占道经营,肉送福利...
肉贩:进店取个东西,停在路边的一车猪肉被查扣 9月17日,微博用户“律师徐利平”发博称,其姐夫汪小军刚从玉山县屠宰场拉了一车.…

  以并处警告、罚款的措施,并无罚没的权限。同时,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救济。(来源:潇湘晨报)原标题:城管查扣300多斤猪肉后私分?

  “他们说会把肉送到福利院老人(给)吃了。” 汪小军说,后来,自己放弃争辩,只想骑电瓶车离开回家,也被拒绝。整个过程持续到17日早上8时许。城管未向其开具任何书面证明,或者办理任何手续,仅仅是登记了他的姓名和手机号码,就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了。

  9月17日,江西上饶市玉山县肉贩汪小军声称,自己仅是在肉店门口取东西,就被当地城管队员以占道经营为由将300余斤新鲜猪肉拖走,送往某机构,此事在网上引发网友关注。

  对此,玉山县城管局局长陈敏伟回应称,汪小军系流动摊贩长期占道经营,屡次要求整改不听,该局联合6个部门罚没其猪肉的执法行为都是“依法依规”,猪肉已经过检疫送往福利院。

  北京市中闻(长沙)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,城管对违法行为可以并处警告、罚款的措施,并无罚没的权限,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救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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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肉贩:进店取个东西,停在路边的一车猪肉被查扣

  9月17日,微博用户“律师徐利平”发博称,其姐夫汪小军刚从玉山县屠宰场拉了一车猪肉,在沿河大市场附近的木器厂老店铺取东西时,猪肉和电子秤、砧板,被赶来的玉山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悉数扣押,理由是占道经营,没有任何手续。令人质疑其执法行为合理性,“即便占道经营,也不至于没收全部猪肉啊。”

  他说,自己仅在老店停留了约10分钟,绝无任何经营行为,就有十余名城管队员赶来执法,称其占道经营。他感到不解,据理力争。连一名路过的老大爷都替他打抱不平。

  汪小军说,城管队员要拔走他的三轮车钥匙,双方遂发生争执。随后,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赶来,共有30余人。

  “他们说会把肉送到福利院老人(给)吃了。” 汪小军还说,后来,自己放弃争辩,只想骑电瓶车离开回家,也被拒绝。整个过程持续到17日早上8时许。城管未向其开具任何书面证明,或者办理任何手续,仅仅是登记了他的姓名和手机号码,就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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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到现在都没人联系过我。”汪小军表示,上午9时许,他在城管局附近的草坪看到了自己的三轮车,只不过车上已经空无一物,他对城管不出具任何罚款文件证明,就扣押4000多元的肉的行为不解。

  “没有给我们扣押清单,这不符合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。” 徐利平律师表示,姐夫汪小军已决定近期要起诉玉山县城管局。

  城管:他长期占道经营,多次被要求整改未听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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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他介绍,包括汪小军在内,当地有5户流动摊贩长期占据公共通道经营,清晨五六点露天卖菜,在当地形成一个小小的菜市场,影响交通和居民睡觉,导致周边居民不堪其扰,多次举报要求整治。

  9月17日前,该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连续数日6点半左右宣传引导要求其整改,但汪小军并不听从,仅剩其一户坚持不改。

  9月17日清晨,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、环保、公安等7个部门,进行联合执法,不仅向汪小军开具了暂扣单,“包括车辆”,并将300多斤猪肉检疫后,送往福利院。一切执法行为“都依法依规”。

  律师: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

  北京市中闻(长沙)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,城管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,且将数百斤猪肉检疫后,送往福利院已涉嫌违法。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,即使存在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行为,也只能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此外,《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》也仅规定了,责令纠正违法行为,采取补救措施,可以并处警告、罚款的措施,并无罚没的权限。同时,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救济。

  潇湘晨报记者 陈思 实习生 肖芝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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