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新华网
本报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电(记者董瑞丰)取样是核酸检测的重要环节。13日,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进一步提高核酸采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。
要求各地要严格核酸采样人员资质管理,在现有医务人员基础上,将民营医院、零售药店、学校诊所、企事业单位具有卫生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纳入采样人员队伍。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,方可从事核酸采样工作。抽样人员的调配和使用应尽量不占用正常的医疗资源,以保证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。
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《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(试行第二版)》、《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培训方案》规范核酸采样的组织、培训和考核。通过制作培训视频、组织实训等方式。采样人员能掌握口咽拭子、鼻咽拭子等常用采集方法,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,落实各项感染控制措施。不允许用视频培训代替实操培训。
同时,各地要切实加强核酸采样质量控制,按照“不培训、不上岗、不培训不合格”的原则,确保采样人员的操作和行为科学规范。各核酸检测机构将进一步完善室内质控,通过分析检测试剂的内参数据,监测采样拭子是否采集了细胞,以反映和提高采样质量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核酸采样进行现场抽查,及时发现问题,提出改进建议。
通知要求,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核酸采样点的组织管理,指导各采样点配备足够的采样人员、辅助人员或志愿者,合理安排采样人员的轮班和休息,提供相应的后勤服务,落实关爱医务人员的相关要求,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核酸采样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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